網路掮客
「劫名事件」(Namejacking)
1994年4月19日 Sprint 的員工註冊取得 MCI.NET,被視為第一樁「劫名事件」(Namejacking),Sprint 與 MCI 都是經營長途電信的公司。雖然 ICANN 禁止以出售為目的,來註冊一個網域名稱。但是如果註冊行為在法律與道德的規範之內, 網路掮客,註冊網域名稱 (俗稱網址) 待價而沽的人,他們的行為並不違法或不道德. 就像看準準購買房地產希望將來升值一樣, 純粹是自由市場的運作法則。本文並不鼓勵,主要目的是在提醒網路掮客的行為。
「商標」不同於「網域名稱」
商標爭議的法律訴訟既費時又花錢, 最後總有一方要付出天文數字的賠償金. 然而, 商標區分工業領域,分成數十個大類, 並且另外有服務標章的分類, 也就是說相同的商標名字可以在不同的領域由不同的人所擁有. 好啦! 請問這些擁有相同商標名字的人中, 有誰真正有權註冊一個與商標名字相同的網域名稱? 如果您的情況正是如此, 那麼您要趕緊註冊一個與商標名字相同的網域名稱 (網址), 還是等國會立法作出規範再行動? 公司名稱也是一樣情況, 您確定沒有其他公司的名稱和您相同?
優先考慮全球網域名稱
全球網域名稱是您應該優先考慮的, 因為它的註冊幾乎沒有限制, 全球任何個人, 公司或組織都可以申請 .com, .net, .org, .biz, .info 這五種全球網域名稱。您想要得到周全的保護, 在經濟許可之下, 可以考慮一次申請這五種。
1999年11月30日, business.com 以750萬美元的代價出售是完全合法並可接受的。有些網路行家能夠將網域名稱拼出獲利機會, 這是十分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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